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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人大:协同立法共保“黄河水”,山东沿黄九市同谋“齐鲁策”

来源:沈阳人大      时间:2023-02-20

山东省是黄河流域唯一河海交汇区,是下游生态保护和防洪减灾的主战场,在动能转换、对外开放、文化传承等领域独具优势,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潜力巨大。6月24日,山东沿黄九市“黄河水资源保护与集约节约利用”协同立法视频会议召开,系统谋划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立法工作,以更高质量、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立法协同,充分发挥立法在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

六大“困难”急需立法“解题”

山东省位居黄河流域下游,黄河流经山东省9个市、25个县(市、区),自菏泽市东明县流入,在东营市垦利区注入渤海,流域面积1.83万平方公里,河道长628公里。多年来,山东省在黄河生态保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做法,但当前山东省黄河流域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少”,受黄河水量以及配额的限制,水资源短缺问题突出,供需矛盾日益加剧。比如,滨州人均水资源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八分之一,济南、泰安不足七分之一,东营不足六分之一。

“低”,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效能低,统一调配方式也比较粗放,高效节水型社会未真正形成。对比外省的先进经验,像差异化水价、水权交易机制等市场化、创新性、精细化节水激励措施、水资源优化配置方式还未真正建立并发挥其优势作用。

“散”,各地在落实相关标准和指标上不到位,水沙滩岸系统治理还需进一步统筹推进。比如,虽然近年来相关法规、政策文件明确了农业节水的标准和要求,地方政府也加大了对引黄灌区配套设施的投入,但一些地区灌区工程仍存在老化、失修,超期服役、带病运行的情况。

“险”,黄河山东段作为地上河,流域水环境治理任务、水灾害防御形势仍然严峻繁重,黄河三角洲整体性生态退化风险加剧。

“乱”,“九龙治水”问题仍然存在,河务、水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部门,围绕黄河各有诉求、各有要求。同时,违规取水、超量取水问题多发。

“弱”,基层水资源管护力量相对薄弱,难以形成健全、常备的人员队伍。2018年机构改革后,乡镇水利站职能并入乡镇综合服务站,对口的部门和职能变多,但专项职能有所弱化。

省市打出保护黄河“立法组合拳”

通过立法解决山东省黄河流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助推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省人大常委会和沿黄九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去年以来,山东省打出保护黄河“立法组合拳”。比如,省人大常委会接续出台东平湖保护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南四湖保护条例,初次审议省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两湖一水一洲”地方立法构建起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地方立法体系的四梁八柱。

同时,相关设区的市也积极作为。济南先后制定水资源管理条例、河道管理保护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小切口破解本市水资源短缺难题;淄博系统修改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多部水库保护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取水许可管理、依法加强水源地保护;东营出台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等,依法加强对黄河三角洲的生态保护;济宁、聊城制定水环境保护条例,全面保护和改善本市水生态,治理水污染防治突出问题;泰安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高质量完成省东平湖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和前期调研、论证、修改各项工作,为护卫黄河安澜贡献泰安力量;德州出台湿地保护条例,为本市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提供法治保障;滨州市人大常委会依托滨州学院立法服务基地,举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立法研讨会,取得诸多理论成果,推动形成更多共识;菏泽制定城市供水条例,以解决供水实践中的现实问题为导向,规范城市供水、用水管理。  

协同立法交出一份满意“黄河”答卷

据了解,协同立法是适应区域协调发展应运而生的一种新的立法形式,通过协同立法建立区域内共同遵守的制度和规则,有利于打破区域空间距离和行政壁垒,破解区域发展中的共性难题,满足共性需求,对于发挥法治的最大效益、推动和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具有积极意义。

今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这次地方组织法修改增加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开展协同立法。这意味着区域协同立法在国家法律层面予以确立。

目前,在省市两级人大共同努力下,黄河水资源保护与集约节约利用主题协同立法工作进展顺利,各市法规草案如期报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从提供的草案初稿看,九市贯彻“主题协同、特色鲜明”的立法工作思路,基本采取了“小切口”“小快灵”的立法模式,因地制宜解决实际问题,体现地域特色。

各市要继续抗牢政治责任,以法规内容的一致取得协同、以高效有序的机制促进协同、以立法进度的一致推动协同。各市法规一审后,要抓紧修改法规,将草案修改稿于7月中旬前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保证法规8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9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山东将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担当实干、奋勇争先,以高质量的地方立法向省委、向沿黄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为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来源:新黄河客户端)

黑龙江人大:打造预算联网“龙江”模式 监督“用好人民的钱袋子”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依托财政数据助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实现预算审查监督信息化智能化,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把人民的“钱袋子”管好用好。

坚持高位推进开启预算之治

开展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实际步骤。

省委高度重视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2016年,省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推动人大与政府预算系统联网”。2017年1月,召开的省人代会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政府预算执行系统与本级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联网。”省委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的创新举措,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领导肯定。

为落实省委部署要求,2017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在2010年与省财政厅国库支付系统联网,2015年启动对省级预算单位联网监督基础上,与省政府联合发文,并召开视频会议做出部署,全面推进省、市、县三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同年5月,全省实现了人大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联网。

2021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将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列入“智慧人大”工程项目,启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升级改造,并建成预算监督数据总览、预算审查、国有资产监督、专项监督、代表服务等10个功能模块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标志着我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迈入数字化审查监督阶段。如今,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与省财政厅数据衔接,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提高了预算审查监督质效。

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变监督为进行时,以“预算”之治破解预算监督难点,形成事前审查批准、事中监督整改、事后监督问责的“龙江”预算联网监督模式,打通预算联网监督“最后一公里”,让政府每一笔钱花在刀刃上。

多举措促实效增强监督刚性

“现在,政府部门都不敢随意‘抢钱’了。资金‘趴不趴窝’,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效率高不高,采取‘线上’监督、‘线下’整改相结合方式,使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得到有效提高。”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刘成禹说,采取多种预算审查监督方式,增强预算透明度,推动了“阳光财政”建设。

强化日常监督。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利用预算联网监督网络和系统,按季度对1312个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和规范性情况开展联网监督,并形成联网检查报告。将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融入新制定的《黑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中,为各级人大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运用大数据开展调研。为做好常委会会议审议预决算议题服务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利用预算联网监督网络和系统,对全部省直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开展调研,审查部分省直部门决算情况,形成报告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供审议时参考,增强了政府各部门预算法治意识。

用好“线上”监督。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通过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现预算单位、预算资金全覆盖、预算执行全跟踪,实时掌握财政资金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并对预算执行不规范行为的领域定期重点检查,增强了政府各部门预算执行约束力。

抓好督导整改。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坚持问题导向,梳理归纳预算联网监督中的问题,及时将问题转省财政厅,督促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强化跟踪检查,加大推动解决力度。六年来,共向省财政厅及相关单位发函50余次,推动了问题整改到位。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提升监督效果

省人代会审查和批准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的报告,是一项重要会议议程。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把人大代表参与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际举措,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搭建新平台,创造好条件。自2015年以来,开始在省人代会期间设立预算工作查询室,向人大代表提供咨询服务,方便查阅预算信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意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办法》,出台了《黑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均明确了建立预算审查联系代表机制。并选出27名在财政、预算等领域具有专长的省人大代表担任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

省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省人大代表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培训,使代表专业化水平得到提升。通过完善代表参加预算、决算审查会议机制,邀请代表参加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跟踪监督等,保障了代表对预算审查监督全过程、全方位参与。(来源:黑龙江日报)

深圳人大:创新“小切口” 工作“大变化”

近年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增进接地气的广度、察民情的深度、聚民智的精度、惠民生的力度,切实推动新时代基层人大工作实践创新,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线上线下相结合,代表履职平台越来越多

弯多、坡陡、路窄,南山区少帝路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怎么解决?近日,在月亮湾片区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市、区人大代表和居民代表,以及南山区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负责人,在实地调研后召开议事会,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南山区于2002年在月亮湾社区探索试行人大代表联络机制,月亮湾社区于2005年5月正式挂牌成立代表联络站,是全国最早设立的人大代表联络站之一。

经过十多年探索和实践,深圳的“家、站、点”履职平台已覆盖全市。当前,深圳共有人大代表之家82个,代表社区联络站245个,代表联系点664个,形成了覆盖四级人大代表的“一家、数站、多点”联动机制,成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的重要平台。

数字化时代,代表工作也在与时俱进。从2015年开始,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圳人大”官方网站建立了“市民找代表”入口,并在微信公众号上同步设立了全市统一的联络站网络平台,现全市共有245个网上联络站。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代表通过“代表联系函”的方式就可以网上提交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在一个月内答复,并纳入绩效考核。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全天候”联系代表“全过程”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一大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由此得到推动解决。

连续四年交流推广创新案例,基层人大创新百花齐放

前不久,在第四届深圳市基层人大创新案例交流推进会上,一批来自深圳各区的基层人大创新成果“晒”了出来。

民生实事票决制是深圳基层人大前几年的重要创新之一,目前已在全省推广。在此基础上,福田区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民生实事办理的全过程纳入监督。根据票决的民生实事,逐项成立专项监督小组,小组成员包括人大代表,并邀请部分专家、群众参加,承办部门每季度通报项目实施进度,接受人大监督。

今年代表活动月期间,罗湖区的11名各级人大代表走进直播间,通过一个个生动案例,向民众汇报近年来的履职成果。从2018年起,这样的直播在罗湖区已开展了四场,成为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目前,向选民述职已成为深圳市各区人大一项常规性工作。

人大代表收集到群众的意见后,如何更有效地推动问题解决?去年,宝安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人大代表·局长面对面”活动,由职能部门负责人现场听取和回应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商讨问题的解决之道,并且当场形成办理意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问题“交办”后,在人大代表监督的基础上,宝安区人大还成立居民群众“评审团”,对项目实施进度、效果进行验收评审,真正做到问题解决得满意不满意由群众说了算。

这些创新案例以改革创新“小切口”推动人大工作“大变化”,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丰富鲜活的深圳经验。

提供坚实制度保障,支持代表当好群众代言人

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履职的重要形式。为解决建议办理中存在的“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深圳市人大不断创新,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制定工作指引,使用满意度评价、不满意专项督办、不满意专项报告审议、绩效考核等多种方法督办议案建议工作;对建议答复情况组织“回头看”,如发现有关办理单位不兑现承诺,将在考核中扣分;召开“代表重点建议交办会议”“人大代表不满意专项督办会议”,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

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对有关领域不太了解也在所难免。如何克服这个“软肋”?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起代表专业小组,着力增强代表活动的专业性。同时,制定相关办法,规定每个代表专业小组每年至少提交一份相关领域的调研报告,并对至少一件代表建议进行督办。目前,全市形成了代表主导、常委会领导重视、专委工委保障、政府部门参与的“代表专业小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推动一批民生项目的落地和实施。

为最大程度激发人大代表履职的活力和动力,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还制定了《深圳市人大代表履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积分制”量化代表履职。有人大代表感叹:“积分制给代表履职树立了‘风向标’,同时也套上了‘紧箍咒’,是约束也是激励,督促我们更好履职。”(来源:《中国人大》)

沈阳人大:聚焦市政工程质量监督 助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近年来,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人民关切,将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品质纳入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加强对市政工程质量的监督,助力沈阳市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舒适温馨的人居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邀请人民参与立法,用法治保证工程质量

为了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市人大着手制定《沈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条例对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方式、实行质量保修制度等百姓关心的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将进一步保证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在立法过程中,按照“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原则,多次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并多次召开论证会和座谈会,征求各方意见,形成条例草案。同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从草案起草、到提交审议、再到修改完善广泛倾听民声、充分尊重民意、积极汇聚民智,把民主立法贯穿到制定条例的全过程。此外,还充分发挥立法顾问单位和立法顾问的专业优势,使其参与到立法工作中并提出意见建议。立法工作开展以来,共收到社会各界提出的立法修改建议27件,其中,市民方永清对条例的适用范围提出了意见建议,起草组在认真讨论后予以采纳。目前,2022年8月23日召开的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沈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草案)》,现正进行修改完善,将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该条例的出台将切实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法规体系,进一步推动城市品质的提升。 

多次开展视察调研,推动提升城市品质

由于城市部分小区老旧、道路年久失修,给周边的居民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时常有群众通过人大代表建议反映此问题。“马路路面破、住宅外墙破、园区设施不全,这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张大爷家住皇姑区塔湾街,他的一席话道出了一部分百姓身边的“痛点”。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民呼我应,民想我办。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秉承“用双脚去丈量、用双手去触摸、用心灵去感受”的理念,多次对城市路网建设、固废处理基地项目建设情况、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和老旧小区及背街小巷提升改造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发现路面、边石、花坛等设施存在工程质量瑕疵等问题,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规划,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在质量上精益求精,将精细化管理体现在一草一木、一砖一石上,以更高标准努力打造精品项目、建设示范工程。同时,视察组表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监督和推动市政府相关部门用心用情用力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结合城市有机更新,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竞争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推动下,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市民需求及关注问题为根本出发点,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工程中着力打造“精品工程”,努力做到“改一个,成一个,老百姓满意一个”。皇姑区塔湾街12巷微更新完工后,居民李女士高兴地说:“工程完工后这里变化太大了!我在这儿住了20多年了。当初来这里时,街道狭窄,卫生条件差,路面坑洼不平,现在街道拓宽了,修了平整的水泥路,道路两侧的墙壁还喷涂图画,墙上还悬挂了孝道文化宣传展板,街道整洁漂亮,下水道畅通,实在是太满意了。” 

充分发挥代表专业优势,开展工程质量监督随手拍活动

以“市政工程改一个,成一个,老百姓满意一个”为目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聚焦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和代表专业优势,组织来自土建、景观、绿化、环保等行业的市人大代表开展人大代表进项目“质量监督随手拍”活动,涉及的领域涵盖设计、施工、勘察、咨询等全链条,覆盖9个区县41个街巷更新项目的全部新建、续建工程,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高质量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我们将随手拍到的工程质量问题通过小程序直接上传,平台将及时把问题及意见建议转到市、区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整改,可以说方便快捷、务实高效。”市人大代表刘庆东对此项活动的开展赞不绝口。“质量监督随手拍”活动开展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分组视察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城市街路更新工作进行依法监督。目前,已开展集中视察9次,分组视察14次,明察暗访230余人次,提出意见建议192件,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已办结189件,剩余3件正在办理。市人大环资城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到,“通过‘质量监督随手拍’帮助行业监管部门发现问题,有力解决工程质量问题,有效减少工程质量通病和事后整改造成的经济损失,开启人大对城市街路更新工作的监督新模式,助推提升了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下一步,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将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监督工作,建立监督长效机制,助力打造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廉洁工程,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为城市高质量发展作出人大贡献。”(来源:“沈阳人大”微信公众号)